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
收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市监〔2020〕11号),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领导赓即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委等部门和单位配合,严格对标文件要求,对我县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清理重点、清理责任,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清理的重点和标准,加强自我审查,规范行政行为,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总要求,认真做好清理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通知》《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清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作。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开展以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进一步强化沟通协作。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牵头责任,与县司法局通过召开协调会议的形式及时分析和研判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实现了信息互通和高效推进,确保了清理工作行动统一、步调一致。
本次清理工作,全县共计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76件,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在相关责任单位自查,牵头部门形成处置意见建议后,县政府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50次常务会议,经审定,决定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继续施行66件。针对本次清理结果,于4月30日印发了《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酉阳府发〔2020〕9号),目前,已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核,备案文号为(渝文审〔2020〕294号)。对本次清理中发现未进行备案审查的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已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不健全,公平性审查工作落实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主体责任尚有一定差距。除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外,部门规范性文件应报未报、应审未审的情况较为普遍。三是公平竞争审查专业能力不足。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对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学习能力、法律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上法制队伍人才储备不足,导致各部门审查能力满足不了工作需要。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主线,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事后评估等各项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全面停止执行本次清理中予以废止的10件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现行有效文件的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纠错力度。认真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受理和审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对审查发现、上级批示、群众举报、舆论批评的“问题”文件,及时审查纠错。三是加大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四是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指导各部门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查处理,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酉阳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数量统计表
2.酉阳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酉阳自治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数量统计表
填表单位: 酉阳县公平竞争办公室 联系人:戴李 电话:18581267901 填表日期:2020年5月15日
文件数量(件数) |
规章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政府其它政策措施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部门其它政策措施 |
合计 |
清理总量 |
0 |
76 |
0 |
2 |
0 |
78 |
其中:废止 |
0 |
10 |
0 |
0 |
0 |
10 |
其中:修订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因符合例外规定继续保留的 |
0 |
0 |
0 |
0 |
0 |
0 |
附件2
酉阳自治县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酉阳县公平竞争办公室 联系人:戴李 电话:18581267901 填表日期:2020年5月15日
序号 |
名称及文号 |
类 别 |
清理意见 |
清理理由 |
1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发〔2014〕58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根据《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发〔2018〕24号)第31条规定废止。 |
2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酉阳府发〔2016〕24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酉阳府发〔2019〕8号)印发,原文件自动废止。 |
3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3〕89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内容已被渝财综〔2016〕58号文件取代。 |
4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6〕59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被酉阳府发〔2018〕28号文件废止。 |
5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酉阳府发〔2019〕1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需要废止后重新制定,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备案。 |
6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酉阳府发〔2019〕3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需要废止后重新制定,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备案。 |
7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专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酉阳府发〔2016〕18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知识产权奖励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20〕1号)印发,原文件自动废止。 |
8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发〔2017〕15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相关规定不符。 |
9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7〕30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相关规定不符。 |
10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招标限额以下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承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办发〔2017〕31号) |
规范性文件 |
废止 |
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相关规定不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