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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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村完小教师职称评定问题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很好,感谢对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公立中小学校属国家事业单位,按法人单位实行定编、定岗管理。乡镇中心小学校为法人单位,负责管理本乡镇内中小学(幼儿园),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对教师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和岗位聘用,并不是逐级分配指标管理。

乡村教师在边远艰苦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教师疾苦和发展,给予了多方面政策倾斜,一是对乡村教师按艰苦程度发放了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1600元;二是落实了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600元;三是我县于2019年1月制定了《酉阳自治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晋升指导意见(试行)》(酉阳教委发〔20197号),对村小教师在职称(职务)资格申报和岗位聘用等方面实行考核加分政策倾斜,在村校(包含教学点)任教每一学年度加1分;同时,将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今后,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教育系统教师评职晋级的相关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的切身利益。推进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职称评聘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33号)文件精神,对乡镇村完小教师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组织开展全县教师交流轮岗轮教工作,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以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落实以下七条政策来保障乡镇村教师职称晋升。

一是推进落实专业技术职务的确定和晋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时,硕士研究生乡村学校任教满1年,可初定为一级教师;本科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满1年,可初定为二级教师;本科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可直接晋升为一级教师;专科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满2年,可初定为二级教师。

二是推进落实对于达不到规定学历的乡村学校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且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5年,可申报正高级教师;具备中专(中师)学历且在乡村学校任教满20年,可申报高级教师。

三是推进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免考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

四是推进落实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申报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五是推进落实村校、教学点及县内个别条件同等艰苦的中心校、完小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论文发表和课题要求。

六是推进落实本科、专科、中专(中师)毕业生,在乡村学校任教分别满10年、15年、20年的教师,评定高级资格后,使用特设岗位聘用。本科、专科、中专(中师)毕业生,在村校、教学点任教分别满10年、15年、20年的教师,评定中级资格后,使用特设岗位聘用。

七是推进落实使用特设岗位聘任的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的聘期不得少于5年。

此复函已经熊太华副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15111850481      联系人:罗雷蕾               

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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