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428679655/2026-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10
[ 发布日期 ] 2026-03-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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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并组织实施,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就医事务服务,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及发放;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基金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核控和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稽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相关经办业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下设综合科、财务基金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服务科、工伤待遇科、稽核信访和信息科8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9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381.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382.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95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805.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11万元农林水支出3.1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381.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1.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341.43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907.1万元,比2025年增加38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55万元,比2025年增加41.02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退休增加1人,健康休养费等退休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47.55万元,比2025年增加341.43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双解代缴人数增加,预算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 3.5万元,比2025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继续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坚持食堂公务餐接待,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上下年度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上下年度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均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0.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新招录1。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47.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艳  联系方式:023-7555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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