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县内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工作。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机构编制数量4人,设立院长1人,根据案件处理实际需要设立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就近就地处理争议案件。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9.1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新增基本支出9.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00.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9.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1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1万元,比2022年增加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1万元,比2022年增加9.1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调资以及规范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减少0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院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4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为财力紧张降低了人均定额公用经费预算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光亮 联系方式: 023-815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