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428679655/2023-000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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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工伤保险业务培训工作。

2.负责拟订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等。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和动态监测。

3.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并组织实施,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负责受理参保登记、人员增减、关系转移接续、查询、咨询等。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和核定。负责办理失业保险公共业务。

4.负责参保职工工伤就医事务服务,工伤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和协议执行情况的评价审查,工伤保险医疗目录建设和维护,组织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工作。

5.负责按规定审核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和各类社保补贴的发放,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

6.负责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协助社会保障卡的宣传和发放、金融功能推广应用。

7.负责执行养老、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基金财务核算与账务处理。负责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月度支付计划和异地社会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

8.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核控和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稽核。负责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稽核。

9.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

10.参与破产、兼并、关闭、解散的参保单位欠缴养老、工伤保险费清算工作。

11.指导乡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相关经办业务和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12.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信访接待、举报投诉及办理回复。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能,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内设8个机构。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重要文稿起草、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会务、档案、精神文明建设、党群、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综治、安全、信访、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2.财务基金科。承担工会经费预决算,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资福利和相关统计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年度预决算编制,代发等相关工作。

3.单位参保科。承担用人单位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拆分、转移工作;负责办理职工增减申报、缴费基数变更、单位欠费管理工作;承担参保单位、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审核、录入、维护,职工缴费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工作;参与破产、兼并、关闭、解散的参保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清算工作。

4.个人参保科。承担个人身份(含征地农转非、退地农转城和城镇超龄人员,下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信息采集、录入、维护、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工作。承担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人员保险费征收计划传递工作。承担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关系的转移、中断、接续和重复参保清理、退付的审核办理工作,以及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

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参保工作;承担参保单位、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审核、录入、维护及个人账户管理工作,提供职工缴费信息查询。承担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死亡待遇的审核、计算、发放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及待遇调整的维护审核工作。

6.退休管理服务科。承担城镇企业职工参保人员、个人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享受养老金待遇的管理事务(含档案的审核及外调、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维护工作)及待遇计算支付工作。承担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政策性的待遇调整工作。承担参保人员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一次性待遇核算计发工作。承担领取养老待遇死亡人员死亡待遇核算计发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承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查工作。承担企业退休军转干、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新中国成立初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老复员军人、企业离休人员和按规定纳入社保代发的特殊群体人员待遇的计划编制发放工作。

7.工伤待遇科。承担工伤保险业务系统使用维护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结算、管理事务和业务操作工作。承担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资格核查、指标评价、服务协议签订、协议执行和费用核实结算、清算工作。承担参保职工工伤就医相关事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工伤、职业病康复等相关工作。负责牵头计提关、停、破等用人单位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费用。

8.稽核信访和信息科。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负责年度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征缴稽核、支付稽核、专项稽核工作。承担群众来信、来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交办并督促检查各类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4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1.06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41.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1.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41.0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8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41.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9.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8.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1.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1.06万元,比上年增加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0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19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五险一金基数上调,单位缴存比例上升,二是2023年预算人员增加4人,基本支出预算增多,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94万元,比上年减少88.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财力紧张,除代发养老金外的项目未纳入2023年预算。主要用于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军干、三类人员、新中国成立初期老干部、离休干部等养老医疗补助和乡镇企办员养老医疗补助代发。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4.5万元,比2022年增加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2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2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公务用车报废,2023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公务用车报废,因单位职责职能需要经常下乡及出差,2023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8.44万元,比上年减少17.5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将2023年人均综合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下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欢联系方式:电话:023-7555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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