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合同制工人档案管理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1个,内设8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城乡就业统筹科、劳务开发科、培训鉴定科、创业指导科,与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93.4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5.8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19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5.8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3.40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19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5.8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87.48万元,占26.8%;项目支出1605.92万元,占73.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9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5.8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5.8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3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4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5.84万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33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比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48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36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公务员基础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导致社保缴费预算收入支出增加;二是因为本年增加了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助收入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4.90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农林水支出1490.02万元,占6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9.75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是因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本年安排支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9.99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本年分别调入调出1人,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比调出人员大,追加了当年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7.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5.39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因为公务员基础绩效纳入社保缴费基数,导致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支出、奖金支出、社会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2.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03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了以前年度由人力社保局垫付的大楼运行分摊水电费、物管费及电梯消防维护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进行了一次较大的维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进行了一次较大的维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关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进行了一次较大的维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车进行了一次较大的维修。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转移就业送工及就业帮扶工作调度相关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就业帮扶阶段性工作调度量增加。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3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133.7%,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对乡镇就业服务工作的调度力度,从而增加了乡镇工作人员集中开会及培训的频次,召开了2024年全县就业工作会、2024年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信息更新工作会、2024年职业培训工作会、酉阳县公益性岗位一件事管理运用三级贯通工作推进会等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80万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科室人员变动较大,对履新业务培训需求增加,导致培训费用增加。参加了市就业局组织的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培训、组织了2024年全县就业创业政策培训会等。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4万元,下降55.6%,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差旅费用支出尚未实现支付。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费、物管费、租赁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3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了以前年度由人力社保局垫付的大楼运行分摊水电费、物管费及电梯消防维护等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605.92万元。(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5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