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428679655/2024-000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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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9.组织实施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辖1个行政单位和7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县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保事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001.40万元,支出总计12001.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4.04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三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四是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0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6.70万元,增长40.62%,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三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四是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五是列支2022年结转和结余的就业补助资金1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01.4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0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4.04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三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四是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44万元,占21.36%;项目支出9437.96万元,占78.6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01.4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4.04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三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四是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0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6.70万元,增长40.62%。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三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四是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五是列支2022年结转和结余的就业补助资金15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1.10万元,增长57.29%。主要原因为:一是为了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本级配套799.0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364万元,列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91万元;二是预算年度中期追加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鲁渝协作资金和江北对口帮扶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1.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4.04万元,增长19.33%。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三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四是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71.10万元,增长57.29%。主要原因为:一是为了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本级配套799.0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364万元,列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91万元;二是预算年度中期追加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鲁渝协作资金和江北对口帮扶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86.64万元,占7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4.06万元,增长76.22%,主要原因是为了重点支持就业工作,增加就业补助资金本级配套799.0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364万元,列支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59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29.59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4万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是县医疗保障局调剂公用经费指标17.81万元,用于偿还由本部门统一结算的办公大楼运行费用。

3)农林水支出3121.80万元,占26.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58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的县就业服务中心预算年度中期追加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鲁渝协作资金和江北对口帮扶资金1105.27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资金清算进行了追减

4)住房保障支出163.36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0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31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在职人员政策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础增加了人员经费收支250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60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5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5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拖欠民营企业债务4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网络固话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交通补贴、通信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5万元,增长20.83%,主要原因是县人社局机关公务用车老化,经请示同意通过调剂公用经费指标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34万元,增长229.3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申报的县级社会保险大厅以及乡镇社保所服务大厅示范点建成后,为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上级部门多次组织相关处室以及周边区县人社部门前来交流学习,因此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县人社局机关公务用车老化,经请示同意通过调剂公用经费指标购置了1台公务用车,县社保事务中心通过年初预算购置了1台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35.96万元,主要用于县人社局机关和县社保事务中心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6万元,增长99.78%,主要原因是县人社局机关公务用车老化,经请示同意通过调剂公用经费指标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县人社局机关公务用车老化,经请示同意通过调剂公用经费指标购置了1台公务用车,县社保事务中心通过年初预算购置了1台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以及油费和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49.4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比较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4万元,下降25.8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维护费用比较低。

公务接待费7.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及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严格将公务接待费支出控制在预算金额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2万元,增长39.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申报的县级社会保险大厅以及乡镇社保所服务大厅示范点建成后,为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上级部门多次组织相关处室以及周边区县人社部门前来交流学习,因此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17批次112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18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1.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389.04%,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我县失业率提高就业,以及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我单位多次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增加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35.48%,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后,因“智慧人社”系统的上线,以及最近几年人社政策法规的更新,上级部门多次组织各业务板块进行线下的培训,增加了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网络固话费、公务员交通补贴、通信补助。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5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是使用公用经费消化了部分拖欠民营企业的债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3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9437.96万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5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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