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428679655/2023-001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合同制工人档案管理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1个,内设8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城乡就业统筹科、劳务开发科、培训指导科、创业指导科,与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215.63万元,支出总计5,215.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14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收支出入,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2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14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收入,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5.6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2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875.14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9.87万元,占9%;项目支出4,745.75万元,占9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15.6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75.14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收支出入,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14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收入,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9.13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收入,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5.14万元,增长289.1%。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9.13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1.20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9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2)卫生健康支出22.7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4,701.50万元,占9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6.62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基础设施后续维护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就业帮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66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绩效考核政策调整,将公务基础绩效纳入统发工资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支出、奖金支出、社会保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5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进度拨付资金,提高了本年预算执行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0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进度拨付资金,提高了本年预算执行率。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4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修理费、保险费、过关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转移就业工作及招商引资工作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0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进度拨付资金,提高了本年预算执行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 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 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2.52元,车均维护费3.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192%,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进度拨付资金,提高了本年预算执行率。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5万元,增长113.3%,主要原因是财政按统一进度拨付资金,提高了本年预算执行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4745.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冉燕   023-815310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