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贯彻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7.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9.组织实施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下设科室10个,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基金监督科、事业管理科、人力资源开发科、工资福利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科、政策法制科、就业促进科、专业技术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42.34万元,支出总计2742.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8.45万元,下降4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原来由本单位统一核算的5个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独立预算和决算,减少了本单位的收支678.95万元;二是上级转款就业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了1922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1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6.52万元,下降39.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本单位统一核算的5个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独立预算和决算,减少了本单位的收支67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9.6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22.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42.3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8.94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较去年新增了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99万元,占18.7%;项目支出2229.34万元,占81.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7.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款就业补助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2022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2.3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78.45万元,下降4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原来由本单位统一核算的5个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独立预算和决算,减少了本单位的收支678.95万元;二是上级转款就业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了19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6.52万元,下降39.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本单位统一核算的5个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独立预算和决算,减少了本单位的收支678.9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22.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94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的结转资金由财政代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0.55万元,下降55.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原来由本单位统一核算的5个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独立预算和决算,减少了本单位的收支678.95万元;二是上级转款就业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了1922万元。三是上级转款就业补助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未使用完的就业补助资金不纳入决算核算范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7.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款就业补助资金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2022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80.78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0.80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的就业补助资金没有完全实现支付,结转资金由财政代列。
(2)卫生健康支出29.3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3)农林水支出9.1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3.13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变动追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进行的预算调整处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22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由本单位统一核算的5个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自2022年开始独立预算和决算,纳入本单位决算范围的在职人员减少了11人,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5个事业单位独立预决算,减少了公用经费30.56万元,另外财政按照统一进度审核公用经费,提高了本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支出29.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网络固话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交通补贴、通信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6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本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立预决算,相关三公经费支出也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核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20.9%,主要原因是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立预决算,相关三公经费支出也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费以及油费和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严格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车保险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政策,严格压缩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公车保险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及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立预决算,相关三公经费支出也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核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独立预决算,相关三公经费支出也由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核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所有会议均采用视频远程方式,降低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79.2%,主要原因是为了提高线上智慧人社操作熟练性,分批次举办了几期线下培训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网络固话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交通补贴、通信补助。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5个事业单位独立预决算,减少了公用经费30.56万元,另外财政按照统一进度审核公用经费,提高了本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支出2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2229.3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所有项目均通过自评,无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按照年初预算完成项目进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经县财政作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光亮 023-815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