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428679655/2026-00041
[ 发文字号 ] 酉阳人社遣续字〔2026〕第0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31
[ 发布日期 ] 2026-03-31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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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公司名称):重庆创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城北龙湾二栋2层物管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冉兴平

你公司于202633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延续,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许延续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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