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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酉阳42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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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24年长江“十年禁渔”春季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对2024年禁渔工作及禁钓工作进行安排。

据悉,我县境内乌江、阿蓬江、酉水河、甘龙河、龙潭河等42条河流(水岸线长1019公里)已纳入禁捕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施“十年禁渔”来,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钓期。另外,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永久性禁捕和禁钓。

行动启动当天,执法人员还对收缴的3682件地笼、钓竿、网具、电瓶、气筏等各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的渔具进行了集中销毁。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酉阳河进行巡河检查。

据县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我县共查处各类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8件,生态修复赔偿11起、缴纳罚款和收缴生态赔偿金额13.1万元。司法机关查处涉渔刑事案件20件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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