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农业执法动态(10.1-10.15)
第5期(总第5期)
酉阳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19日
【本期导读】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概况
●农资领域执法工作动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动态
●畜牧兽医执法工作动态
●渔政执法工作动态
●农机安全执法工作动态
●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动态
●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动态
●其他工作动态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概况】
10月1-15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出动执法车10台次、执法船艇10艘次,开展执法检查10次,新增立案案件3起,新增办结案件4件,新增罚款11000元;检查船舶11艘,收缴销毁捕鱼网具23副、鱼竿3根,放生收缴渔获物7公斤;拆除变型拖拉机牌照34副。
截至10月15日,今年我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2人次,出动执法车333台次、执法船艇421艘次,开展执法检查300余次,检查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55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17家、船舶93艘、农机707台、农村涉嫌违法占地建房图斑67个房屋73栋。行政立案案件46起,办结案件39起,处以罚款140240元(其中已收缴140240元),没收违法经营收入5656.3元,没收违法经营物资212.67公斤(其中农药190.17公斤、种子22.5公斤),收缴生态赔偿金67136.3元;移送司法机关15件。收缴销毁捕鱼网具212副、鱼竿77根,收缴放生渔获物118.615公斤。今年拆除台账内变型拖拉机牌照636副,其中渝籍134台、外籍497副,全县“变拖”去存率92.27%,同时整治台账外假牌外籍变型拖拉机152台。
※【农资领域执法工作】
——召开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10月7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执法支队在家班子成员及法规科、农药管理科、执法支队综合科、法制和举报受理科、一大队相关人员在县农业农村委406会议室围绕拟对酉阳县龙文义农资经营部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会议听取了执法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量情节、处罚建议等内容的详细汇报,围绕案件调查及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处罚是否恰当等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意对酉阳县龙文义农资经营部作出“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其主管人员龙文义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会议要求法规科加强案件办理指导和法制审核,确保有关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并做好卷宗规范装订与归档管理。
图为拟吊销酉阳县龙文义农资经营部农药经营许可证集体讨论会现场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执法检查。10月9日,一大队执法人员到酉水河镇大江村3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村民白俊海、白文君正在施用违禁农药(毒死蜱)喷洒蔬菜,当场予以制止,并现场为其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讲解和宣传。目前,已对两人在蔬菜上施用违禁农药行为作立案调查,正在处理中。
图为执法人员在酉水河镇查获一村民在蔬菜上施用违禁农药
——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10月4日,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县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永明、副支队长陈永建带领一大队执法人员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工作人员对县城蔬菜保供基地和龙潭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有农药包装散落田边地头、屠宰场卫生条件差、检验检测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改正。并结合执法检查,积极向蔬菜种植基地、屠宰场负责人等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严格遵守规定,确保产出的农产品和屠宰上市的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图为张永明支队长带队到酉阳县淋然果蔬专业合作社蔬菜基地检查
※【畜牧兽医执法工作】
——加强畜牧兽医执法检查与办案。10月13日夜间,接到酉(阳)沿(河)高速小河收费站举报,发现一车猪正在运输中,疑似未经检疫调运。接到举报后,二大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一辆车牌号为渝A608S7的车辆运输生猪18头,车主杨光周涉嫌未备案从事动物运输,货主李民承没有申报检疫且不能出示检疫证明。目前已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10月1-15日,新增畜牧兽医领域立案2件。截至10月15日,今年畜牧兽医执法共计立案12件,已结案6件,累计处以罚款33500元,目前已全部收缴国库。
图为执法人员在酉(阳)沿(河)高速小河收费站调查生猪调运案件
——协调定点屠宰场与肉品经营者矛盾。10月12日,接到群众举报麻旺镇屠夫石少华、郭继发私屠滥宰,支队迅速抽派执法人员前往核查处置。经调查,举报人员为猪肉经营者,举报的私屠滥宰行为不存在,其举报的意图是想执法部门到场协调解决麻旺镇定点屠宰场宰杀猪肉时间凌晨太早问题,希望偏晚一点。随即,执法人员会同麻旺镇政府人员将屠宰场屠夫石少华以及猪肉经营人员召集到麻旺镇政府会议室进行调解。经调解,屠宰场屠夫和经营者之间达成“屠夫凌晨3点要到场,3-4点宰杀,猪毛剃干净”等一致意见,成功化解了矛盾。最后,执法人员对经营者不实举报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强调任何人不得违法售卖私自宰杀未经检疫合格“白板猪肉”,也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一定要提高服务于民、承担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的意识和理念。
图为执法人员在麻旺镇会议室协调定点屠宰场与肉品经营者矛盾
※【渔政执法工作】
——加大重点水域巡河执法检查与办案。10月1-15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台次,执法人员5人次,先后到楠木、酉酬、偏柏等3个乡镇开展渔政执法检查办案。10月10日,2名执法人员前往楠木乡对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作了进一步调查取证。10月12日,3名执法人员前往酉酬镇、偏柏乡对白明庄、白明燕二人在偏柏乡苗坝村境内的王家坝河“两岔河(小地名)”处水域及王家坝支流谢家溪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取证。10月1-15日,渔政领域新增立案1件,新增办结案件3件,新增罚款11000元。截至10月15日,今年渔政领域执法共计立案19件,已结案19件,移交司法机关15件,累计处以罚款53900元,已收缴罚款53900元、生态赔偿金67136.3元。
图为张爱民副支队长会同执法人员向涉案人员询问作案经过
——加强夜间护渔巡护检查。10月1-15日,乌江流域龚滩站、清泉站,酉水河流域大溪站、酉水河站等重点水域护渔工作站强化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夜间巡护检查。连日来,通过护渔队员夜间巡查清理收缴各类捕鱼网具23副、鱼竿3根,放生渔获物7公斤,劝退多竿违规垂钓9人次。
图为清泉站护渔人员在乌江流域开展夜间巡护检查
※【农机安全执法工作】
——狠抓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10月9日,四大队出动5名执法人员会同县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前往两罾乡指导、配合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整治,当日拆除“变拖”悬挂外籍假牌14副(其中台账内5副),并要求车主限期到有资质拆解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处理。10月1-15日,全县共计整治拆除台账内“变拖”牌照34副。截至10月15日,台账内1812台存量变型拖拉机已累计去存量1672台,去存率92.27%,其中台账内992台渝籍变型拖拉机已去存量954台,去存率96.17%;台账内820台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已去存量718台,去存率87.56%。另外,累计整治台账外假牌外籍变型拖拉机152台。
——开展农机驾驶员实操考试。10月10日,四大队执法人员到麻旺镇对重庆市酉阳县应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进行了实操考试。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内容与合格标准》进行考试,检验联合收割机驾驶学员是否掌握对前、后、左、右空间位置判断的能力、按照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操作要求行驶并正确升降农具或割台的能力、地头掉头行驶作业的能力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保持直线行驶的能力。经考评,当天参加考试的学员成绩合格,准予核发驾驶证。
图为执法人员监督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在田间实操考试
※【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
——联动协同开展违章建筑调查处置。10月8日,支队执法人员协同钟多街道办、县城管局执法人员一起,到钟多街道岩板滩对有关违章建筑进行了调查制止。经调查,现场一台挖掘机正在碎石,碎石面积约150平方米,占地性质为林地,疑似用于修建住宅,因修建地属于县城规划区,不属于我委执法范畴。执法人员对其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制止,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制止后挖掘机停止作业
※【法治宣传培训工作动态】
——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培训。10月10日上午,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委员、县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永明到李溪镇为该镇高素质农民(农机手)培训班作了一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培训,向广大农机用户和群众宣讲普及了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维权常识。下午,在武陵山大酒店和丰厅为全县基层农技人员进行了一场《农村土地政策法规解读》,向大家解读了农村老百姓最关注的农村“两块地”—承包地、宅基地的有关法律政策,切实提升了基层农技人员在产业发展中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和依法处理“非粮化”“非农化”和“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政策法律水平。
图为张永明支队长为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村土地政策法规培训
※【其他工作】
——切实提升农业执法数字化能力。10月12日,支队抽派两名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农业执法数字化建设会议。此次会议解读了数字重庆相关术语,针对在农业执法数字化建设及“慧执法”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通过此次会议强化了执法人员对数字重庆的认知,加深了执法人员对“慧执法”平台的了解,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使用“慧执法”办案的能力,确保执法办案更加数据化、直观化、规范化。
图为全市农业执法数字华建设工作会议现场
——执法支队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会。10月8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举行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至第十一章)》、《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P61-100)。部分党员同志就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发言。
图为农业执法支队党支部开展主题教育第二学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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