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6-00044
[ 发文字号 ] 酉阳农委函〔2026〕18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9
[ 发布日期 ] 2026-06-1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酉阳县“渝十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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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实施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审核批复,现将酉阳县“渝十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安排

本次下达酉阳县“渝十味”中药材产业集群相关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35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30万元,社会自筹资金2574万元。项目名称、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额度等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期限

20266202612月。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严格按计划实施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须严格按照本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严禁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的内容、地点、性质建设内容,严禁重复申报或套取资金。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管理办法》(渝农发〔202548号)落实项目管理,落实专款专用

二)加快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项目计划下达后,实施单位应在30日内启动建设;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延期的,应提前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

落实项目全链条管理。各实施单位必须按照《产业集群末期绩效评估工作》要求,落实一项目一档案,做好项目申报、项目批复、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验收、资金拨付、资产运营管护、项目绩效发挥等相关资料的归集工作。

附件:酉阳县“渝十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投资计划表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酉阳自治县财政局

202669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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