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5-001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31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酉阳县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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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酉阳县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5362号)相关要求,各单位开展自下而上推荐,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比选,形成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名单已经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147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按程序对拟表彰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1231日—20261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先进集体或个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颖彬;联系电话:17783344430;地址:酉阳县钟多街道城南社区钟南大道24号县农业农村委办公楼815室。

附件:1.酉阳县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酉阳县乡村振兴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酉阳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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