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为规范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及监测管理,充分发挥其在“酉阳800”区域公用品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实际,现将新修订的《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办法(2025)》(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开展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工作。
特此通知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