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4-00039
[ 发文字号 ] 酉阳农委函〔2024〕219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互动交流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24年低收入脱贫 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到户 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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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酉巩固专发〔202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脱贫人口(上年度五等份收入分组中属于低收入组的脱贫人口,即2023年人均纯收入在13032元以下的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两类群体)的精准监测帮扶,促进两类群体持续稳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委制定了《酉阳自治县2024年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82

酉阳自治县2024年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酉巩固专发〔20241号)精神,按照市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两类群体的精准监测帮扶,促进持续稳定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以产业资金奖补引导、鼓励、支持广大两类群体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利用自家土地或流转土地发展农业产业,或者利用空闲房屋、周边土地发展庭院经济”“五小经济实现稳定增收。

二、工作原则

(一)自力更生原则。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引导两类群体自主发展农业产业,激发其内生动力,提高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自主发展原则。充分尊重两类群体意愿,根据自身实际,按双对接双选择产业到户机制,自主选择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或者庭院经济等产业类别。两类群体通过自主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每户有1—2个产业增收项目。

(三)以奖代补原则。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奖补政策主要针对在家当年自主发展农业产业的两类群体,实行以奖代补,经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对产业发展达到规模要求的,按照对应补助标准给予对应资金奖补。该项目不支持入股和委托代建发展产业,不得与其他财政支持项目重复奖补。

三、奖补对象与奖补标准

(一)奖补对象。全县2023年低收入脱贫人口(即上年度五等份收入分组中属于低收入组的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为准,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时间界限为202310-20249月)。

(二)奖补产业主要类别、规模及奖补标准。鼓励一户多种经营,适度规模种养,但申报奖补项目个数最多不超过5个。按规模和标准奖补,两类群体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5000/年,奖补总额包括已经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到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425号)补助标准验收奖补金额。发展产业要符合用地要求。所有奖补的产业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发展的产业项目。

种类

产业

品种

单位

规模要求

奖补标准

种植业

粮油类

优质稻

新增1亩以上

350/

玉米

新增1亩以上

300/

薯类、油菜、豆类及其他杂粮

新增1亩以上

250/

经作类

蔬菜

新增1亩以上

300/

食用菌

(棒)

新增1亩以上

500棒以上)

400/

0.8/棒)

茶叶

新增1亩以上

800/

烤烟

新增1亩以上

300/

草本中药材

新增1亩以上

300/

其他当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

经济作物

其他当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

经济作物

新增1亩以上

300/

畜牧业

山羊

新增1只以上

400/

肉牛

新增1头以上

1800/

生猪

新增1头以上

600/

鸡鸭等家禽

新增5只以上

15/

桶(箱)

新增1桶(箱)以上

150/桶(箱)

其他

产业

加工业类:粮油加工、食品加工、其他农产品加工等;

庭院经济类:庭院特色种植、庭院特色手工、庭院特色休闲农业、庭院生产生活服务等。

当年户投入2000元以上,有经营收入。(验收时需核实投入收入证明材料。)

按投资额的50%奖补,最多补助不超过5000

四、工作步骤

(一)申报确认。20247-8月,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方案要求重新入户确认两类群体申报内容是否调整,确保两类群体知晓政策,并填报《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政策宣传统计表》(附件9)和《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内容或申报户数有调整乡镇还需填报申报表《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到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农委函〔202425号)要求完善申报资料,于2024820日(星期二)前完成补申报工作,当年新增监测对象户9月底前完成申报。

(二)核查验收。项目建好即可申请验收,由乡镇(街道)统筹,根据两类群体的产业建设完成情况,及时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形成验收小组(至少3人),认真对照项目申报表内容逐项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避免出现漏验收和错验收现象发生,未调整申报内容已验收乡镇按照《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附件5)重新上报,已验收部分申报内容的两类群体需重新入户核查补验收。核查验收时采集有业主、产业、验收人员的图片资料(图片要能看得清楚产业内容,能体现一定的产业规模),由村支两委统一组织填写《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附件4),并告知业主验收结果,经业主、现场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和村委(或支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乡镇(街道)复核审定。审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0)。所有两类群体到户产业项目核查验收需在202410月底全面完成。

(三)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化、阳光化、规范化操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一是各乡镇(街道)收到两类群体到户产业投资计划和方案后,将投资计划和方案在村、乡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二是将申报汇总情况在村、乡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三是核查验收与乡镇(街道)复核审定情况结果在村、乡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所在村组、发展产业类别及规模、奖补金额等。在公示期内,如接到群众举报,产业发展不实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进一步复查,举报属实的,在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奖补政策。

(四)资金兑付。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一律实行先建后补、按产业规模补、验收合格就补,一律不准不建也补、原建也补、少建多补、平均发放,要确保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及时兑付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要求,对验收复核合格的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函向县农业农村委报送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附件5)《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兑付审批表》(附件7)《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0)、验收结果会议纪要、验收汇总、乡镇和村公示图片、10户以上申报表、验收表、过程监管和验收图片资料。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给发展到户产业的两类群体。各乡镇(街道)要在202410月底前全面完成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兑付,项目结余资金于202410月底前申请退回县财政统筹安排。需调项乡镇请重新填报《酉阳自治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备案表》《2024年酉阳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表(调整后)》(附件8)《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0),并附调项申请文件于2024820日前重新报送县农业农村委,逾期视为无调整。

(五)完善档案。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档案资料并在乡镇(街道)存档备案,档案资料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完善。11月底前完善所有项目档案资料装订。

(六)监督检查。由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出现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虚报、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七)资产清理。各乡镇(街道)在项目完成建设后,要组织各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好项目资产清理、项目资产确权公示和登记,同步完善对应档案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落地见效。

(二)狠抓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村、组务必高度重视,要抢抓时令季节,迅速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产业规划和技术指导,引导两类群体积极发展产业。

(三)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对各乡镇(街道)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工作进行日常督查,不定期汇总通报各乡镇(街道)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推进情况。

(四)严格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在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备案、申报、实施、验收、公示、资金兑付等具体操作过程中,务必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确保程序合规、合法。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3.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公示表

4.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5.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

6.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7.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兑付审批表

8.2024年酉阳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表(调整后)

9.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政策宣传统计表

10.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乡镇(街道)                        

户主姓名

联系方式

家庭人口

申报对(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申报产业

项目类别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产业项目

内容及规模

申请人

意见

申请人(签字手印):

2024

初审意见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2024

村委(或支委)负责人:

2024

乡镇政府(街道办)业务分管领导:

2024

审定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交乡镇(街道)一份,村留存一份。


附件2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村/乡镇(盖章):         审核人员(签字):                填表时间:2024  

序号

户编码

姓名

所属村(组)

身份证号码

发展产业类别及规模

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种植业

畜牧业

其他产业

备注:分村填写的申报汇总表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存档,乡镇(街道)申报汇总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委备案。


附件3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监督举报电话:乡镇政府(街道办)纪委,县农业农村委:7555283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填报村/乡镇(盖章):         审核人员(签字):                填表时间:2024  

序号

姓名

所属村(组)

身份证号码

发展产业类别及规模

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种植业

畜牧业

其他产业


附件4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姓名

家庭人口

验收对象(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开户行银行卡号

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情况

产业类别及规模

补助金额(元)

当年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成本(元)

当年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实现产值(元)

当年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实现增收(元)

村级现场检查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例:经查,该户验收结果与申报规划项目一致,实际种植玉米1亩、养殖生猪2头,按照酉阳农委函〔2024号文件要求,建议补助资金元。)

业主本人意见:

业主签字:

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村委(或支委)盖章

2024

乡镇(街道)

复核意见

复核结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024









附件5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

乡镇(街道):填报人:乡镇政府(办事处)审核领导:填报时间:2024

序号

户编码

姓名

家庭人口

所属村(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产业发展验收复核情况

效益情况(元)

低收入脱贫户2023年人均纯收入(元)

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已补助资金(万元)

本次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合计补助资金(万元)

开户银行

账号

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种植业

补助资金

畜牧业

补助资金

其他产业

补助资金

成本

产值

增收

附件6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乡镇政府(街道办)纪委,县农业农村委:7555283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序号

姓名

所属村组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发展产业

类别及规模

奖补金额(元)

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附件7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兑付审批表

单位:户、万元

乡镇/

街道

本批次验收合格总户数


产业发展验收复核合格汇总情况

产业类别

种植业

畜牧业

其他产业类


户数


奖补金额


两类群体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总额

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本批次申请兑付户数

投资计划

本批次申请兑付奖补金额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复核意见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人:

2024


县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县农业农村委审核人:

2024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备案一份。


附件8

酉阳自治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业产业项目

(第一批)投资计划表(调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别

主管

部门

业主

单位

奖补

单位

建设

地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绩效目标

财政

总投资

(万元)

2024年使

用财政

资金

(万元)

其中:2023年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扶持

财政资金使用环节

建设期限

备注

户数

资金(万元)

附件9

酉阳自治县2024两类群体到户产业政策宣传统计表

乡镇(街道):填报人:乡镇政府(办事处)审核领导:填报时间:2024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乡镇

所属村(组)

联系方式

一般脱贫户/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户

政策知晓人

政策解读人员

政策宣传方式(电话、现场等)

宣传时间

备注

1

张三

麻旺镇

光明村2

张五

李四

电话

备注:本表统计人员包括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政策知晓人需是脱贫户或监测对象户家庭具体人员。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48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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