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继续支持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发展到户产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按照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要求,增强脱贫稳定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产业资金奖补引导、鼓励、支持广大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利用自家土地或流转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利用空闲房屋或周边土地发展庭院经济实现稳定增收。
二、工作原则
(一)自力更生原则。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作用,引导监测对象和脱贫户自主发展农业产业,激发其内生动力,提高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克服“等靠要”思想,自力更生,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自主发展原则。充分尊重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意愿,由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根据自身实际,按“双对接双选择”产业到户机制,自主选择发展种植业或者养殖业产业类别。监测对象和脱贫户通过自主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每户有1—2个产业增收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以建代补原则。到户产业发展奖补政策主要针对在家当年自主发展农业产业的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实行以建定补,经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对产业发展达到规模要求的,按照对应补助标准给予对应资金奖补。该项目不支持入股和委托代建发展产业,不得与其他财政支持项目重复奖补。对无产业项目的和全家外出务工的不得发放钱物。
三、奖补对象与奖补标准
(一)奖补对象
在家自主发展农业产业的监测对象和脱贫户。
(二)奖补产业主要类别、规模及奖补标准
鼓励一户多种经营,适度规模种养,但申报奖补项目个数最多不超过3个。按规模和标准奖补,监测对象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2000元/年,其他脱贫户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1800元/年。所有奖补的产业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发展的产业项目,不是当年新发展的产业不得纳入到户产业奖补资金扶持。
种类 | 产业 | 品种 | 单位 | 规模要求 | 奖补标准 |
种植业 | 粮油类 | 优质稻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350元/亩 |
玉米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300元/亩 | ||
薯类、油菜、豆类及其他杂粮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250元/亩 | ||
经作类 | 蔬菜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300元/亩 | |
食用菌 | 亩 (棒) | 新增1亩以上 (500棒以上) | 400元/亩 (0.8元/棒) | ||
茶叶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800元/亩 | ||
烤烟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300元/亩 | ||
草本中药材 | 亩 | 新增1亩以上 | 300元/亩 | ||
其他当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 经济作物 | 其他当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 经济作物 | 新增1亩以上 | 300元/亩 | ||
畜牧业 | 山羊 | 只 | 新增1只以上 | 400元/只 | |
肉牛 | 头 | 新增1头以上 | 1800元/头 | ||
生猪 | 头 | 新增1头以上 | 600元/头 | ||
鸡鸭等家禽 | 只 | 新增5只以上 | 15元/只 | ||
蜂 | 桶(箱) | 新增1桶(箱)以上 | 150元/桶(箱) |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3年1-3月,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方案要求,到组入户广泛宣传发动,根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自身意愿,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双对接双选择”产业到户机制,帮助其量身规划发展产业。
(二)申报确认。2023年4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由村支“两委”或驻村工作队组织监测对象和脱贫户自愿申请,填写《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经上门核实认定签名,并以村为单位建立到户产业发展台账,填写《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台账经村委会(或支委)负责人、乡镇(街道)驻村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审定,并在乡镇(街道)和所在村公示不少于10天(乡镇、村可以同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函附申报台账、申报工作会议记录和绩效申报表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
(三)项目实施。项目申报即可组织实施,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由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积极组织、督促和帮助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按照项目申报内容,抢抓各产业发展的时令季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到户产业发展取得实效。从2023年5月份开始,各乡镇(街道)每月15日前上报项目进度至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及电子邮箱:李腾812707435@qq.com;龚雪娇1226830521@qq.com)。
(四)资金兑付。2022年12月底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委已将2023年到户产业投资计划下达到各乡镇、街道(酉阳农委函〔2022〕304号)。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方式,脱贫户及监测户项目申报并完成申报表等程序,经村组干部审核、乡镇(街道)签字盖章并公示无异议后,可拨付40%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完毕,达到验收条件后,可拨付40%进度资金;项目完成验收,并按要求公示无异议后,拨付20%项目尾款。各乡镇、街道按照文件要求,对验收复核合格的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函向县农业农村委报送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兑付审批表》《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复核合格项目明细表》《绩效目标自评表》、验收结果会议纪要、验收汇总、乡镇和村公示图片、10户以上申报表、验收表、过程监管和验收图片资料。到户产业奖补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兑付给发展到户产业的农户(各地务必认真核实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确保准确无误)。各乡镇(街道)要在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兑付,项目结余资金于2023年9月底前申请退回县财政统筹安排。
(五)过程监管。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对实施的每个项目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项目建设、管护、指导图片资料收集和相关指导记录,同时填写《绩效目标监控表》。各乡镇(街道)是具体资金监管主体,要加强对产业发展资金的监管,及时跟进资金拨付和产业发展进度情况,确保给脱贫户或监测户拨付启动资金后,申报项目能保质保量完成,对无法完成的,要及时按程序申请变更产业项目或者收回拨付资金。一律不准“不建也补、原建也补、少建多补、平均发放”,要确保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及时兑付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六)核查验收。项目建好即可申请验收,由乡镇(街道)驻村领导统筹,根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的产业建设完成情况,及时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代表形成验收小组(至少3人),认真对照项目申报表内容逐项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避免出现漏验收和错验收现象发生,项目建设内容一次性验收完毕。核查验收时采集有业主、产业、验收人员的图片资料(图片要能看得清楚产业内容,能体现一定的产业规模),由村支“两委”统一组织填写《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并告知业主验收结果,经业主、现场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和村委会(或支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复核审定。审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同时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所有到户产业项目核查验收需在2023年8月底全面完成。
(七)公开公示。坚持公开化、阳光化、规范化操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一是各乡镇、街道收到到户产业投资计划和方案后,将投资计划和方案在村、乡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二是将申报汇总情况在村、乡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三是核查验收与乡镇(街道)复核审定情况结果在村、乡镇(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验收结果公示内容包括业主姓名、所在村组、发展产业类别及规模、奖补金额等。在公示期内,如接到群众举报,产业发展不实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进行进一步复查,举报属实的,在未完成整改前取消其奖补政策。
(八)完善档案。各乡镇(街道)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到户产业发展项目档案资料并在乡镇(街道)存档备案,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入库备案资料(备案申请、备案表、备案会议记录、备案会议工作图片、备案表公示图片资料)、到户产业相关文件及投资计划和方案公示图片资料、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函、申报汇总表、申报表、申报情况会议记录、申报会议工作图片、申报公示图片资料)、项目过程监管资料(工作安排会议记录、进村入户指导工作图片、项目监管记录)、项目验收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汇总表、验收结果会议记录、验收结果会议工作图片、验收结果公示图片资料、验收表、验收图片资料)、绩效目标资料(绩效目标申报表、审核表、监控表、自评表)、资金兑付资料(审批表、拨付凭证、兑付流水、结余资金退回函)、项目资产清理登记表、项目工作总结等。10月底前完善所有项目档案资料装订,“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发展到户产业档案资料需分开收集归档并建立专门台账。
(九)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到户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出现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虚报、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十)系统维护。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将到户产业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在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更新,主要包括项目库维护、项目立项、项目调整和项目实施四大板块。一是项目备案后,在项目库维护(新)-产业项目维护(新)板块录入项目信息和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二是收到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后,在项目立项(新)-产业项目立项(新)板块录入项目概况、项目内容、资金情况;三是项目录入后内容有修改的在项目调整(新)-产业项目调整(新)板块进行修改完善;四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在产业项目实施(新)-产业项目实施(新)板块填写实施信息,在受益户-实施(新)板块关联受益户:项目完成验收后,在项目实施板块填写实施信息、决算信息、建设内容、绩效信息,项目完成资金兑付后在项目实施板块填写保障信息、关联受益户。
(十一)资产清理。各乡镇(街道)在项目完成建设后,要组织各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好项目资产清理、项目资产确权公示和登记,同步完善对应档案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落地见效。
(二)狠抓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村、组务必高度重视,要抢抓时令季节,迅速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产业规划和技术指导,引导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积极发展产业。
(三)强化督促检查。由县农业农村委牵头,组织县畜牧产业中心对各乡镇(街道)到户产业发展工作进行日常督查,不定期汇总通报各乡镇(街道)到户产业发展推进情况。
(四)严格操作程序。各乡镇(街道)在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备案、申报、实施、验收、公示、资金兑付等具体操作过程中,务必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确保程序合规、合法。
附表:1.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2.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3.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公示表
4.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5.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复核合格项目明细表
6.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复核结果公示表
7.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兑付审批表
8.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月进度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印 |
2023年2月20日
附件1: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乡镇(街道) 村 组
户主姓名 | 联系方式 | ||
家庭人口 | 申报对象 (监测对象/脱贫户) | ||
申报产业 项目类别 |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 ||
产业项目 内容及规模 | |||
申请人 意见 | 申请人(签字手印): 2023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2023年 月 日 | ||
村委会(或支委) 负责人: 2023年 月 日 | |||
乡镇政府(街道办) 业务分管领导: 2023年 月 日 | |||
审定意见 |
备注:此表一式二份,交乡镇(街道)一份,村留存一份。
附件2: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报村/乡镇(盖章): 审核人员(签字): 填表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所属村(组) | 身份证号码 | 发展产业类别及规模 | 监测对象/脱贫户 |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 ||
种植业 | 畜牧业 | |||||||
备注:分村填写的申报汇总表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存档,乡镇(街道)申报汇总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委备案。
附件3: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汇总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监督举报电话:乡镇政府(街道办)纪委: ,县农业农村委: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填报村/乡镇(盖章): 审核人员(签字): 填表时间:2023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所属村(组) | 身份证号码 | 发展产业类别及规模 | 监测对象/脱贫户 |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 ||
种植业 | 畜牧业 | |||||||
附件4: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表
姓名 | 家庭人口 | 监测对象/脱贫户 | ||||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开户行及 银行卡号 | ||||||
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情况 | ||||||
产业类别及规模 | 补助金额(元) | |||||
当年到户产业发展成本(元) | 当年到户产业发展实现产值(元) | 当年到户产业发展实现增收(元) | ||||
村级现场检查验收意见 | 验收结论:(例:经查,该户验收结果与申报规划项目一致,实际种植玉米1亩、养殖生猪2头,按照酉阳农委函〔2023〕 号文件要求,建议补助资金 元。) 业主本人意见: 业主签字: 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村委会(或支委)盖章 2023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复核意见 | 复核结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023年 月 日 | |||||
附件5: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验收复核合格项目明细表 | ||||||||||||||||||||||||||||||||||||||||||||||||||||||||||||||||||||||||||||||||||||||||||||||||||||||||||||||||||||||||||||||||||||||||||||||||||||||||||||||||||||||||||||||||||||||||||||||||||||||||||||||
乡镇(街道): 填报人: 乡镇政府(办事处)审核领导: 填报时间:2023年 月 日 | ||||||||||||||||||||||||||||||||||||||||||||||||||||||||||||||||||||||||||||||||||||||||||||||||||||||||||||||||||||||||||||||||||||||||||||||||||||||||||||||||||||||||||||||||||||||||||||||||||||||||||||||
附件6: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验收复核结果公示表 | ||||||||||||||||||||||||||||||||||||||||||||||||||||||||||||||||||||||||||||||||||||||||||||||||||||||||||||||||||||||||||||||||||||||||||||||||||||||||||||||||||||||||||||||||||||||||||||||||||||||||||||||
公示时间: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乡镇政府(街道办)纪委: , 县农业农村委: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 ||||||||||||||||||||||||||||||||||||||||||||||||||||||||||||||||||||||||||||||||||||||||||||||||||||||||||||||||||||||||||||||||||||||||||||||||||||||||||||||||||||||||||||||||||||||||||||||||||||||||||||||
序号 | 姓名 | 所属村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发展产业 类别及规模 | 奖补金额(元) | 监测户/脱贫户 | 是否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 | ||||||||||||||||||||||||||||||||||||||||||||||||||||||||||||||||||||||||||||||||||||||||||||||||||||||||||||||||||||||||||||||||||||||||||||||||||||||||||||||||||||||||||||||||||||||||||||||||||||||
附件7: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兑付审批表
单位:户、万元
乡镇/ 街道 | 本批次验收 合格总户数 | |||||||
产业发展验收复核合格汇总情况 | 产业类别 | 种植业 | 畜牧业 | 其中:“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产业验收情况 | 种植业 | 畜牧业 | ||
户数 | ||||||||
奖补金额 | ||||||||
到户产业发展奖补资金总额 | 监测对象、脱贫户总户数 | 本批次申请兑付户数 | 其中:“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数 | |||||
投资计划 | 本批次申请兑付奖补金额 |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所涉奖补金额 | ||||||
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 复核意见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复核人: 2023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委审核意见 | 县农业农村委 审核人: 2023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留存一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委备案一份。
附件8:
酉阳县2023年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月进度表
单位:户、万元
乡镇 | 合计 | 监测对象 | 其他脱贫户 | 投资 计划 | 申报产业户数 | 验收合格户数 | 资金兑付情况 | 结余资金 | |||||||||
合计 | 监测对象 | 其他脱贫户 | “十三五”易地搬迁户 | 合计 | 监测对象 | 其他脱贫户 | “十三五”易地搬迁户 | 总金额 | 监测对象 | 其他脱贫户 | “十三五”易地搬迁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