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3-000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发布日期 ] 2023-05-3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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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3〕2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统筹支持春耕生产,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中央财政2023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二、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粮食作物

确定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苕为补贴粮食作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的种粮面积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只算一种粮食作物,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套种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以2023年实际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红苕六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准,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2023年底以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

五、补贴标准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我县实际种粮农民补贴资金除以各乡镇(街道)上报粮食种植面积测算补贴标准,全县执行统一补贴标准。

六、补贴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要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确定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种粮面积的核实,乡镇(街道)对申报的粮食补贴面积负主要责任,如有瞒报、漏统的由乡镇(街道)自行负责。

第一步:农户申报。农户自主向村组申报粮食种植面积(提供购种凭证、种植粮食作物现场照片等依据)。

第二步:村组核实。由村(组)干部根据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表(附件1)进行入户实地核查。统计农户种植粮食哪些地块符合补贴要求、哪些地块不符合补贴要求,并要求农户签字确认。

第三步:村级公示(5月8日至5月14日)。村组干部将收集统计的种粮面积按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公示表(附件2)进行公示,在公示没异议后,对符合补贴要求的种粮面积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第四步:乡镇(街道)核查公示(5月15日至5月21日)。由乡镇(街道)进行再次核查、然后按照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公示表(附件2)进行公示,在公示没异议后,把补贴申报面积报县农业农村委。

第五步:县农业农村委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农户申报粮食种植面积进行复核。

第六步:补贴数据录入与导出。在5月25日之前将实际种粮农户姓名、种粮村组、身份证号码、农商行有效账号、补贴粮食作物面积等信息)录入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服务平台2023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批次项目,同时在服务平台上录入公示、审核等相关信息,并锁定数据。各乡镇将审核上报锁定的数据从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服务平台导出补贴数据到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县农业农村委与县财政局进行审核。

第七步:补贴发放。县财政局于5月30日之前将补贴资金转入县农村商业银行,县农商行根据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代发账户在6月5日之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第八步:补贴支付后公示(6月6日至6月12日),实行政府、村两级同步公示,将实际种粮享受补贴对象的姓名、村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进行公示(附件3)。如遇周末,公示时间顺延。

第九步:上传公示照片。各乡镇(街道)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支付前与支付后公示照片打包传县农业农村委指定邮箱。

第十步:补贴汇总表。各乡镇(街道)并于6月20日之前将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附件4)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委。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办、农服中心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好政策,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乡镇(街道)要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流程。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督。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举报受理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督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县财政局联系人:杨礼涛;联系电话:75553900;电子邮箱:309255981@qq.com。

县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75550061;电子邮箱:734971002@qq.com。

附件:1.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表

2.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公示表

3.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公示表

4.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汇总表


附件1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表

村委会盖章:

序号

种粮农民

姓名

种粮村组

种植粮食作物面积

(亩)

核定粮食种植面积合计(亩)

农户签字

水稻

小麦

玉米

马铃薯

红苕

大豆

1

2

3

4

5

6

7

8

村委会核实人员签字:                                                            村委会核查意见: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村委会保存,一份乡镇街道存档。


附件2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公示表

公示单位盖章:公示时间:      月 日至月 日

序号

种粮农民姓名

种粮村组

种植粮食作物面积

1

合计

水稻

小麦

玉米

马铃薯

红苕

大豆

2

3

4

5

6

7

8

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电话:    

XX 村(居)委会监督电话:


附件3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公示表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时间:     日至  

序号

姓名

村组

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电话:

XX 村(居)委会监督电话:


附件4

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户、亩、元

序号

补贴户数

补贴面积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经办人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备注:本表一式贰份,一份乡镇街道存档,一份交县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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