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4-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酉阳县2024年种粮大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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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粮大户补贴政策依据

(一)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207号)。

(二)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文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油稳产提质增效)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66号)文件。

二、种粮大户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种粮大户补贴对象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50亩)以上(其中单一粮食作物20亩及以上,单一作物种植面积不足20亩的不计入大户种植补贴面积),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二)种粮大户申报程序:由大户向种粮所在村组进行申报,村组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在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申报与核查公示资料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地点选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种粮地点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并公开各级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将大户申报资料、核查公示情况、种粮大户统计表、公示表等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委根据各乡镇上报的种粮大户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抽查复核、访问农户、询问大户用种、种植管理、粮食作物收获、产业链等情况进行综合核定大户粮食种植面积。并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两次,待市财政局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下达后再进行补贴发放。种粮大户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县级、乡镇街道、村社三级两次公示,实行乡镇(街道)核实、县级抽查复核备案制度。

三、种粮大户补贴结果

(一)项目名称:酉阳自治县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主体: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三)实施地点: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钟多街道城南社区钟南大道24号

(四)补贴金额:2024年我县种粮大户补贴户数96户、补贴面积15586.07亩、补贴标准70元/亩、补贴金额1091024.9元.

四、种粮大户监督渠道

(一)公开举报受理人员:杨帆、王洪峰、张仁高、杨礼涛

(二)公开受理联系电话:   75552754    75553900

(三)公开受理联系地址:酉阳县钟多街道城南社区钟南大道24号(农委510)、酉阳县桃花源街道街桃花源社区财政局(604)

(四)公开受理邮箱:734971002@qq.com、309255981@qq.com

(五)公示时间:7天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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