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的复函
冉彪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泔溪镇3组人居环境整治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县政府安排,全县始终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统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抓手,产业路、入户路等设施投入逐年加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县幅员面积大、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差,很多地方道路尚未得到硬化,很多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还在进一步配套完善之中。鉴于我县本级财政拮据,我县每年用于支持农村道路建设资金有限,通过整合中市各类涉农资金大约在2000万元左右,按照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各乡镇(街道)入库的规模度大、群众惠及率广的道路建设项目,逐步解决农民急难愁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指导和支持泔溪镇:一是加快实施酉阳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农业农村板块)泔溪镇泔溪村(小溪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让项目效益尽早发挥;二是积极调研论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指导编制泔溪镇泔溪村3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纳入2026年项目库,并全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推动该项目早日启动实施,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致富服好务。
此复函已经县农业农村委左文清主任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梁勇;联系电话:7567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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