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农民朋友们,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使耕地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国家将以前的种粮直补改名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3年,市级财政已下达补贴资金,我县将按照政策要求发放到位。
一、补贴依据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以2022年各乡镇(街道办)审核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计算依据(2022年申报补贴面积=2004年底农业税计税面积-历年退耕还林面积-历年建设征占用耕地面积-耕地撂荒面积),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但以下情况不能享受补贴:
农村修房造屋、修建畜禽养殖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二)退耕还林、种植树木(包括蚕桑、果树、桂花、木本药材以及各种绿化树等)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三)种草(包括牧草、花草、草本药材等)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四)被国家征收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五)挖塘养鱼等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六)建设大棚房、阳光房等占用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七)土地遭到破坏,不能继续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面积,不能享受补贴。(八)去年撂荒的耕地面积,今年不能享受补贴(特别注意)。(九)耕地承包给种粮大户申报大户补贴成功后,不能申报补贴。以上不能享受补贴的耕地类型,如恢复成可以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后(或不再申报大户补贴后),下一年可以申报享受补贴。
二、补贴申报方式及流程
第一步:由村(组织)干部进行入户查看。统计农户承包的耕地中哪些地块符合补贴要求、哪些地块不符合补贴要求,并要求农户签字确认。第二步:村组干部将收集统计的面积进行公示,在公示没异议后,对农户符合补贴要求的耕地面积上报乡镇(街道)政府申报补贴。第三步:由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再次核查、然后进行再次公示,在公示没异议后,把补贴申报面积报县农业农村委。第四步:县农业农村委采取抽查的方式,对补贴申报面积进行再次核实。
三、补贴支付前的定期公示时间
4月20日至5月7日,在村、组两级进行公示。5月10日至5月17日,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
四、补贴发放标准
5月31日,锁定各乡镇街道申报的补贴面积,计算补贴标准。补贴发放标准=(资金总额-大户补贴资金)÷享受补贴的总面积。
五、补贴发放时间
6月30日之前,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支付到农户的补贴账户上。
六、补贴支付后定期公示
7月1日至7月10日,实行政府、村、组三级一起将补贴资金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如遇周末,公示时间顺延。
联系地点:县农业技术推广站510室 联系电话:023-75550061
供稿:杨帆
审稿:田海龙
核稿:石正红
定稿: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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