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7041M/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字号: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牵头负责200万元以下的信贷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工作。

2.增加负责贫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职责,增加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

3.加强扶贫开发统筹协调职责,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责。

4.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5.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乡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6.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8.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9.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中、市及发达地区对我县的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10.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有全额拨款行政编制14人、实有人数10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培训信息管理中心1个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5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3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954.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954.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353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2万元,农林水支出5343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4954.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15.9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839.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35.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35.44万元,比2023年减少495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4万元,比2023年减少1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人数较上年预算减少6,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3161.90万元,比2023年减少4839.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纳入预算的中、市级专项资金减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脱贫攻坚后续政策保障等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15万元,比2023年减少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5.65万元,比2023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单位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单位压减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6.24万元,比上年减少25.71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61.9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友菊  联系方式:023-7558176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