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字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县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承担农村宅基地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制和举报受理科、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农业执法三大队、农业执法四大队、农业执法五大队。本单位有事业编制34名,实有人数33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5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36.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36.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5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1.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1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5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4.1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36.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6.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44万元,比2023年增加13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44万元,比2023年增加1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8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结余严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7.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转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进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6.76万元,比上年减少4.0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务用车转入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进行登记后导致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敏联系方式:023-75550927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