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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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251名,其中:事业编制数224名(包含参公编制34名)、行政编制数27名(其中包含4名行政工勤),实有人数235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其中包含行政工勤4人)、事业在职212人(其中包含参公人员32人)。

本部门下设农业农村委1个行政单位、11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科技教育信息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49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9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9.6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9.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49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7.82万元,农林水支出28688.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4.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69.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2.6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52.2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90.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90.87万元,比2023年增加66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2.96万元,比2023年减少82.6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21%以及人员调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677.92万元,比2023年增加752.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增加了对农村合作经济及农业耕地建设与利用的投入,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综合改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合作经济、农业耕地建设与利用及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重点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8.05万元,比2023年减少24.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8.20万元,比2023年减少2.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5万元,比2023年减少2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苦日子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进行了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5.55万元,比上年减少87.17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2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5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77.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敏    联系方式:023-755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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