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3-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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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畜牧业技术措施,指导做好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畜牧产业布局、畜牧生产统计;按照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负责畜牧业项目的论证、立项、储备、申报、审定等工作,并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信息、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计划,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协调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村两级畜牧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业务指导;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地方畜禽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负责指导畜禽污染防治技术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畜牧技术推广科(重庆市畜牧科学院酉阳分院)、项目科、环境资源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80.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42.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2.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8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3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9万元;农林水支出579.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42.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2.39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03万元,比2022年减少4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17万元,比2022年增加1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的调资晋级导致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4.86万元,比2022年减少52.39万元,主要原因是畜科院酉阳分院工作经费未纳入本年预算,主要用于驻村工作补助、防疫员责任险等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比2022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比2022年减少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玉娥联系方式:023-7558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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