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农田建设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项目申报。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土改良、农田水利建设、产业路建设、农田节水灌溉、农田宜机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日常监管和初步验收。承担全县农田建设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和负责相关技术的集成研发、应用、推广等工作。负责落实全县农田建设项目的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负责耕地质量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全县标准农田的面积核查、标准农田的验收和档案管理,新增标准农田的验收和档案的管理。协助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耕地和标准农田的地力分等定级工作。完成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事业单位,内有事业编制9名,实有人数9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1.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1.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6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58.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5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1.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01.5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56万元。比2022年增加20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6万元,比2022年增加201.56万元,主要原因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为2023年新增事业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50万元,比2022年增加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1.50万元,比2022年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为2023年新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敏联系方式:023-7555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