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牵头负责200万元以下的信贷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工作。
2.增加负责贫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职责,增加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
3.加强扶贫开发统筹协调职责,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职责。
4.贯彻实施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5.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乡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6.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7.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8.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9.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中、市及发达地区对我县的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工作,组织民间力量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10.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本级)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下属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4个职能科室,有公务员编制12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实有公务员10人、行政工勤2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669.56万元,支出总计11669.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6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66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6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9.5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6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6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15.53万元,占2.70%;项目支出11354.03万元,占97.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故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69.5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2.6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6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6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78.67万元,下降80.00%。主要原因是年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由乡村振兴局统一预算,年中预算执行时再根据投资计划调剂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由实施单位完成决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6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6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78.67万元,下降80.00%。主要原因是年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由乡村振兴局统一预算,年中预算执行时再根据投资计划调剂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由实施单位完成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故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0.44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万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产生的社保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6.04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年初预算口径交纳医保。
(3)农林水支出11570.83万元,占99.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81.09万元,下降80.14%,主要原因是年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由乡村振兴局统一预算,年中预算执行时再根据投资计划调剂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并由实施单位完成决算。
(4)住房保障支出22.25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1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8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的调资增资及调资产生的社保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5.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3万元,下降36.16%,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3万元,下降57.31%,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8万元,下降57.5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公车管理和使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开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乡村振兴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调研乡村振兴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万元,下降82.24%,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2万元,下降82.39%,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7.7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单位的各种会议都安排在单位内部会议室,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5万元,下降75.6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3万元,下降36.16%,主要原因是单位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7.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7.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57 %。主要用于采购衔接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和桃花源高山大闸蟹品牌宣传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354.6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8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