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70946163XQ/2023-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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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的直属行政单位,共有编制数27名(其中包含4名行政工勤),实有人数2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771.98万元,支出总计17771.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4.77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编报决算,所以当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77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2.13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编报决算,造成当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71.9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71.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084.77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编报决算,造成当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63.64万元,占6.0%;项目支出16708.34万元,占94.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采用权责发生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771.9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84.77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室独立核算、编报决算,造成当年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0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9.16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72.34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7.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3.47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22.34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采用权责发生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0.92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41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以及退休人员死亡。

2)卫生健康支出55.0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当年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卫生健康支出。

3)农林水支出17008.26万元,占9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40.90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3.4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当年有在职人员转退休,所以当年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0.68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编报决算,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0.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3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编报决算,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6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29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6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29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1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是年终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的三公经费中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调在本单位填报,造成当年三公经费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2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4万元,增长381.5%,主要原因是年终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的三公经费中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调在本单位填报,造成当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时间较长,造成车辆维护费过高,所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3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3万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编报决算,加上本单位当年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所以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4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3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根据编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酉阳委编委发〔20225号)文件要求,2022年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环保能源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培训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9个科站独立核算和编报决算,所以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9.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2%。主要用于采购农业保险项目的水稻、玉米、生猪、肉牛,山羊等保险采购;高素质农民培训技术服务采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服务项目;畜牧防疫物资;农药、种子以及有机肥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7项,涉及资金16708.3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黎春花   023-755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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