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3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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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依法负责对本行业和产业项目及其附属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全额拨款的直属行政单位,共有编制数258名,其中:事业编制231名(其中包含参公编制23名)、行政编制27名,实有人数25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27人(其中包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在职人员224人(其中包含参公人员2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小坝良种场(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渤海良种场(事业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丝绸公司(事业单位)以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渝东南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共六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6,476.99万元,支出总计26,476.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0.25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造成当年收支较上年度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2,73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93.31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造成当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3.1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743.8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6,42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37.80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年支出中包含了上年结转资金支出3743.81万元,所以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31.59万元,占21.7%;项目支出20,695.40万元,占78.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8.05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76.9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80.25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所以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较上年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2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33.56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了对专项资金的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9.24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43.8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2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9.63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包含了上年结转资金支出3743.81万元,所以较上年度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73.47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8.05万元,下降9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0.57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2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资金调整为预拨。

(2)卫生健康支出346.19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当年有在职人员转退休,所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农林水支出23,122.26万元,占9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38.75万元,下降30.69%,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6〕10号)文件将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纳入了涉农整合并分配到全县39个乡镇,所以当年农林水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4.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整合资金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年终被财政收回。

(5)住房保障支出263.2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61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整合资金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年终被财政收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7.7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经费调标和补发年终目标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46.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62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当年新进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0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0.24万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年终调整项目资金来源。本年支出1,90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8.17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年终调整项目资金来源。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5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 “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5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4.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3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0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3,3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7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当年有新进人员,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8.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8%。主要用于采购农业保险项目的水稻、玉米、生猪、肉牛,山羊等保险采购;高素质农民培训技术服务采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服务项目;畜牧防疫物资;农药、种子以及有机肥采购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2项,涉及资金20695万元。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我单位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突出结果导向,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项目基本达到年初预设绩效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社会效益较好,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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