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宣传等。
2.财务监督科。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相关领域审计和绩效管理等。
3.政策法规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督,规划性文件、行政复议及社会综治等。
4.规划发展科。负责农业项目、农业产业、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工作等。
5.农田建设与耕地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等。
6.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乡村治理协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
7.畜牧兽医科。负责畜牧业及饲料饲草业发展,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活动管理等。
8.乡村事业促进科。负责乡村产业、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等。
9.农产品安全与品牌建设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会展节会等。
10.科教与信息科。负责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及职业鉴定等。
11.粮经作物与渔业种业科(农药管理科)。负责粮油、渔业、经济作物等发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