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532W/2022-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族宗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发布日期 ] 2022-06-3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字号:

陈秀云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丁市镇民族风情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但是,由于民族风情文化广场属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负面清单,暂时无法纳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和《2023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所以县民族宗教委暂时无法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丁市镇民族风情文化广场建设。我委为了支持丁市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丁市镇党委政府共同谋划了“酉阳县丁市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该项目初步拟定于在中坝村5、6、7、8组,新建休闲亭子2个,每个占地面积15平方米;新建群众休闲庭院2个长80米,宽6米,安装护栏长200米;新建董家古树庭院整治300平方米,安装护栏120米;新建步道、人行便道3公里;硬化庭院4000平方米,包装土家民宿农房5栋,预计总投资240万元。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自治县民族宗教委

2022年5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