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老龄人口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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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委办发〔2009〕83号


老龄人口的增加是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条件改善的重要标志。为积极探索新时期老龄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老年人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和谐酉阳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明确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老龄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度晚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县老龄工作坚持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为基本方针,以“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目前,我县老年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的15.8%,每年以3%左右的速度增长。做好我县老龄工作,既是一项光荣而重大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重大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保障制度建设

(一)提高补助补贴标准。将百岁老人营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90一9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贴5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农村“五保户”老人和城乡贫困老年人应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卫生部门每两年对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体检,每年对100岁以上老人进行一次免费体检。要特别重视农村的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就医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档案,组织干部开展帮扶活动,符合条件的老人要优先解决农村低保。

(三)提供维权优待服务。认真贯彻执行老年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老年人因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医疗费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司法救助,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服务,为贫困老人减免相关费用。公安机关要对歧视、虐待老年人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提供敬老优待服务。60周岁以上的老人游览公园门票全免,到医疗机构就医免交普通挂号费,并优先挂号、就诊、化验、缴费、取药等;取消各种集资;免费使用收费公厕。70周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乘坐城区公共汽车。

(五)开展节庆慰问。每年春节和重阳节期间对百岁老人和贫困老人进行走访慰问。

三、加强领导,进一步优化老龄工作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开展敬模范创建活动,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健康发展。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建立老年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每人(60岁以上的老人)提取2元纳入县财政预算。积极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推进老龄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确保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做好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改革工作。细化统筹城乡老年事业发展的改革方案,确保农村老年人享受相关的社会优待政策,研究解决留守农村的高龄、空巢老人的社会服务照料问题。开展农村老年群体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题调研,探索规范农村基层老龄工作和统筹城乡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三)加快老龄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修建老年公寓,新建和改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老年活动场所和社会福利设施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引导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和老干部老专家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维护社会安定参与社会建设等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广大老年人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先进事迹。教育引导社会成员树立敬老、养老、助老的高尚美德,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老年人学习新政策、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认识社会、适应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009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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