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常见问题】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