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5-00062
[ 发文字号 ] 酉阳民政函〔2025〕2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05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173号提案的答复函

字号:

余洋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县闲置幼儿园中小学校改造成养老院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您提出的将闲置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舍改造成养老院的建议,与我县当前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高度契合。此举不仅能有效盘活闲置资源,还能促进白发经济发展,是一项具有可行性和创新性的举措。我局对此表示高度赞同,并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闲置校舍调研工作。我局将联合县教委、规划等部门开展全县闲置校舍的摸底调查,重点梳理各乡镇幼儿园、中小学校的闲置情况,包括校舍面积、设施状况、产权归属等信息,加快完成闲置校舍的调研和评估工作,为后续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根据不同情形,明确产权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流转、改造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社等形式有序投放养老服务市场。突出文旅融汇、乡村韵味等,实行农村闲置房屋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有效分离,探索养老+企业的经营发展模式。加强与乡镇政府、教育部门的协作,明确校舍产权、使用权移交和改造流程。

二是积极协调落实政策支持。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在土地、税费、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和运营压力。积极协调集成各项扶持政策,对医养康养产业发展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简化审批手续等方面提供支持扶持。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和《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渝民发〔201843号)文件精神,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改革,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同时探索公建民营等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运营。

三是加快促进康养产业发展。我局将结合我县生态优势,鼓励因地制宜将部分闲置校舍改造为康养型养老机构,吸引主城区老年人来我县避暑养老,推动养老+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100%签约合作制度,制定医养康养签约服务规范,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提升改(扩)建一批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设施,做好护理型医疗床位和养老床位的资源链接融合工作。探索推行医师多点执业、多级医院联诊、双向诊疗、轮换诊护等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人员充足、体系健全的机构诊治和巡诊制度,逐步构建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的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

三、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您提出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将以此次建议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养老资源配置,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函已经县民政局刘智超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755589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