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3-00074
[ 发文字号 ] 酉阳民政函〔2023〕53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01
[ 发布日期 ] 2023-07-20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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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玉兰委员:

    在县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父母监护职责的建议》收悉。的建议很好,感谢站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的高度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教委等31个成员单位,共同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具体工作。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能力,制定出台了《2023酉阳县“渝童守护”行动方案》、《酉阳自治县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加强乡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政策保障,文件里专门针对家庭保护作了具体要求,并督促家庭落实监护主体责任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父母监护职责的建议》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能上新的台阶。

此函已经县民政局黄彩霞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张静          电话:7555890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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