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3-00060
[ 发文字号 ] 酉阳民政函〔2023〕45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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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飞、冉凤、吴波、李雪飞、何兰等代表:

    你们在县人大十届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庙溪乡撤乡建镇的建议》收悉。你们的建议很好,感谢你们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对行政区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你们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尤其是考虑到我县当前18个乡,明显高于周边相关区县乡级建制情况,极不利于全县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故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部分乡进行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目前,我局已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对酉西片区的庙溪、宜居、两罾等乡级行政单元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调研并已提出建议方案供县委、县政府决策。县委、县政府确定拟调整乡后,我局将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65号)《重庆市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划调整报批工作实施细则》(渝民发﹝2008﹞173号相关规定根据市民政局相关要求组织相关乡开展实质性的区划调整工作。

为此,建议你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纳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我们相信,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一定能上新的台阶。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崔琼         电话:7555892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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