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2-00104
[ 发文字号 ] 酉阳民政函〔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发布日期 ] 2022-05-24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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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侯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留守儿童长期发展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社会福利特别是儿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农村三留守是中国务工经济的特定产物,我们一直关注和重视他们的关爱保护工作。自2015年起,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清理,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录入系统管理,实现动态管理,每月更新。我们特别注重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截止20224月底,我县农村留守儿童3999人,占儿童比例的2.3%。从就学情况来看,就学儿童占90%以上,未入园有4人(尚未达到入园年龄),幼儿园53人,小学2386人,初中1550人,高中8人,中职2人,辍学0人;从户籍登记情况来看,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户口全登记;从健康状况来看,身体健康有3986人,残疾12人,患病1人;从实际监护情况来看,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进行监护数量为3955人,亲戚朋友监护的只有44人,无人监护数量为0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部门尽责履职基本到位,民政救助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对141名孤儿实施救助75.71万元对40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救助83.5万元。司法保护全面开展,教育保障积极作为,关爱网络日趋完善。逐步建立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

下步我们将重点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夯实特殊儿童保护合力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青少年的安全管理增强司法保护力度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复函已经黄彩霞局长审签。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75558909     联系人:周 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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