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以来,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凸显民政“兜基本”、“固民利”、“强民生”法治制度优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强化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政治统领,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行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落实分管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夯实法治工作前置基础,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围绕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和中央、市委、县委工作部署,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有安排、有推动、有落实。
(二)完善机制、健全队伍。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研判,充分调动全体民政干部积极性,共同分析、研究和解决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落实落地。同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法治工作督查,开展民政领域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年初以来,在殡葬、养老、社工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检查4次,提出执法纠改督办事项7个,全部对单整改销号。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外派受训等形式,对全局干部开展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市纪委、县纪委工作通报,警示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组织征订各类法制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阅读学习,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法制培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2021年全体干部参加普法考试全部合格 ;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民政政策暖万家”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解说、答疑形式耐心解答群众有关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咨询。坚持在学习教育和实践工作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打造民政领域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明确职责、夯实制度。一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对照125个民政权利承接事项,制定民政事务领域工作执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主要职能、管理权限、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执行程序;对民政部门涉及的殡葬、婚姻、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执法主体资料和执法依据目录进行认真梳理审核,根据各科室业务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执法项目和职责,确保干部职工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程序依法行政,实现民政领域执法工作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二是筑牢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权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全面公开,贯彻公开透明原则;建立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对执法文书的起草、送审等,严格按程序拟办、审核、审定、审批,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其收费一律取消;健全执纪追究问责程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采取网上受理、书面审查、实地查证等方式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教育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执法、实施、检查责任,做到责任清楚、任务落实,有效增强了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依法行政、履职尽责。一是基本民生保障切实完善。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建设问题,修订完善社会救助申办审批、核查识别、绩效评价监督等规范性制度流程6项,贯彻落实市民政局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年初以来,累计发起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予违纪违规事项动态核查和纠偏纠错3041件次,核减清退不合规救助对象2982人次。二是未成年人保护迈出坚实步伐。局党组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牵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未成年人保护实施意见,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以及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长效机制,全县390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基层治理高位推进。以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指导全县278个村(社区)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1742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850人、村(居)民小组长2328人、村(居)民代表12144人;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依法厘清乡镇(街道)与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具体明确10项“证明事项”、23项“自治事项”、27项“协助事项”和7项“负面事项”共“四项清单”;试点开展乡村治理“三事分流”,指导全县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议事协商平台,逐步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依法行政的基本工作原则还需进一步巩固。
二是民政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能力与民政“三最一专”职能以及人民群众的诉求期待不相适应,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打算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聆听法律顾问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学习;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普法宣传进机关、进科室、进社区、进服务对象家庭等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执法水平,自觉做到依法合法行政,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继续推动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专业培训,在岗位选人、用人方面把好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服务群众行政能力。
三是强化行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局党组牵头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法定程序运行;完善行政责任制、违法追究制、依法行政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行政工作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管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制度,在重点领域引入人大代表视察、政协委员监督、人民评议等监督机制,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事项公开透明,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县民政局将认真对照有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