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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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5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和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11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赠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下辖4个非独立核算直属事业单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中心、县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单位人员编制共45人(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参公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28人(含参公),事业1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08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31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7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625.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1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4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08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257.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7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2.79万元,其他支出预算772.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25.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00.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725.78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13.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13.84万元,比2023年增加121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93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3人(其中调出1人、退休2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956.91万元,比2023年增加1311.78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民生资金补助标准上调,敬老院管理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等,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福利、民政传统救济、敬老院管理运行、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运用、社会工作购买服务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7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72.8万元,比2023年增加41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站(中心)建设、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3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标准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及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0.19万元,比上年减少21.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减少;二是人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上年下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95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7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密  联系方式:023-755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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