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承担全县殡葬事务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行使殡葬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殡仪馆、火葬场等丧事活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丧葬用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殡葬法律法规及培训宣传教育;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监管执法;负责全县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2年度决算编制预算的内部机构: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殡葬执法大队、公墓管理所、殡仪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71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1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 22.7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22.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719.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71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74.1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2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20.6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2.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32.2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19.8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82 万元,比2022年减少22.7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61 万元,比2022年增加20.6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收入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21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95.22万元,比2022年减少4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减少,主要用于火化奖励,文明治丧奖励等民生补助工作。
酉阳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2 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项目;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5.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殡仪车1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春莉 联系方式:023-75559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