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4-000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09-27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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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和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5.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6.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7.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行政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县民政局(本级)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0017.77万元,支出总计40017.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4.77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001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4.77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17.7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001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4.77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15.26万元,占1.29%;项目支出39502.51万元,占98.7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017.7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44.77万元,增长10.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6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9.59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收入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1.69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收入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9.59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61.69万元,增长12.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139.24万元,占98.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0.59万元,增长11.7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等民生补贴标准上调,项目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37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体检费未支出。

3农林水支出376.08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29万元,增长284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6.65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预算精准,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77万元,增长29.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标准上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一次性退休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8万元,下降19.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19万元,增长47.10%,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的中央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二是本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增加。本年支出45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19万元,增长47.10%,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福彩助学项目等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6万元,下降86.6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8万元,下降69.6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以及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督查、殡葬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3万元,下降93.29%,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2万元,下降86.9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下降7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市局来酉调研养老方面工作,据实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2.2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93.49%,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会议开展较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9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信息网络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8万元,下降19.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9502.51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密  023-755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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