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3-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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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承担全县殡葬事务管理工作,受县政府委托,行使殡葬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殡仪馆、火葬场等丧事活动的服务与管理;丧葬用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殡葬法律法规及培训宣传教育;违法违规殡葬行为监管执法;负责全县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

(二)机构设置

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下设殡仪办(馆)、殡葬执法大队和公墓管理所。本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设领导职数4名,年末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1名,比上年增加1人。现有人员结构为职员14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54.19万元,支出总计554.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3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殡葬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5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3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殡葬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1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54.1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7.3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殡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3.07万元,占69.1%;项目支出171.12万元,占30.9%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4.1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3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支出收支增加;二是殡葬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3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支出预算增加;二是殡葬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37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的殡葬公共服务费、生态墓园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未批复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39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殡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37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的殡葬公共服务费、生态墓园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未批复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1.74万元,占9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11万元,下降26.9%,主要原因是年初申报的殡葬公共服务费、生态墓园改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未批复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20.28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卫生健康费用支出,年初预算充足。

3)农林水支出3.12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驻村工作队人员通讯费,但根据相关管理文件要求本年实际未发放。

4)住房保障支出19.0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精准,本年住房保障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99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在职在编人员基础绩效奖;二是基本工资上调,社保缴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等。公用经费22.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5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公务车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开展殡葬调研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业务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71.12元;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因此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工作完成较好,目标任务按时落地到位,绩效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的,有力有序推动了殡葬事业发展。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密  023-7545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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