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3-0008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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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和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下辖5个直属事业单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酉阳县社会福利院。

县民政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含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参公);县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参公);县婚姻登记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县社会福利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民政局(本级)、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7,108.65万元,支出总计37,108.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94.07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平时绩效,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新增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项目预算及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7,10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40.95万元,增长1150.4%,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平时绩效,社保缴费收入增加等;二是项目收入增加。本年度新增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项目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08.6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7,108.6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094.07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平时绩效,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新增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85.20万元,占3.5%;项目支出35,823.45万元,占9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108.6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094.07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平时绩效,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新增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项目预算及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0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20.88万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平时绩效,社保缴费收入增加等;二是项目收入增加。本年度新增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项目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7.23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增加人员平时绩效奖、社保缴费等支出;二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0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15.88万元,增长1175.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人员工资上调,增加平时绩效,社保缴费支出增加等;二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新增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困难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老人津贴等项目预算及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7.23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增加人员平时绩效奖、社保缴费等支出;二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658.64万元,占9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0.88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支出增加,增加人员平时绩效奖、社保缴费等支出;二是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项目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0.3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退休人员。

3)农林水支出15.6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驻村工作队员通讯费,根据相关管理文件实际未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55.8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68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有人员调入,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社保缴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新增发放人员平时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补助、一次性退休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8.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3万元,增长71.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在职人员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06万元,增长24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中央及市级彩票公益金、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增加。本年支出308.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19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本年养老建设项目、福彩助学等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1万元,下降5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1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以及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督查、殡葬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万元,下降4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7万元,降低45.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接待养老、殡葬工作调研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正常开展必要的民政工作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减少不必要的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8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信息网络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8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及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9项,涉及资金35823.45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因此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9个项目序时推动,全面完成,绩效自评效果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密  023-755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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