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和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下辖3个直属事业单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婚姻登记中心。
县民政局(本级)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含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参公);县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参公);县婚姻登记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929.38万元,支出总计4929.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90.98万元、 下降 79.7%。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收支纳入乡镇核算;二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0年度实行独立决算(2019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决算按县财政要求由民政局统一决算上报);三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能整体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经费相应划转,指标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98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56.85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乡镇核算;二是因机构改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实行独立核算,相应职能科室人员也调整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是因机构改革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能整体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相应的指标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1.6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47.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65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41.68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6.74万元,下降76.5%,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11人,相应经费减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纳入乡镇核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独立核算。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42万元,下降99.4%,主要因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职能转出,支出减少。三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5万元,增长100%,原因为增加扶贫支出,即驻村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7.98万元,下降18.5%,原因为人员调出。五是其他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8.49万元,下降86.6%,原因为本年无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4.21万元,占19.3%;项目支出2143.41万元,占80.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27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9.3万元,下降5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度减少19856.85万元,支出比上年减少16241.68万元,形成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29.3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390.98万元,下降79.7%。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收支纳入乡镇核算;二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2020年度实行独立决算(2019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决算按县财政要求由民政局统一决算上报);三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度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能整体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经费相应划转,指标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34.81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38.96万元,下降75.3%,因机构改革人员调出11人,相应经费减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纳入乡镇核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独立核算;临时救助收入减少;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00.83万元,下降99.4%,因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职能转出,支出减少。三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5万元,增长100%,因为增加扶贫支出,(驻村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7.98万元,下降18.5%,因为人员调出,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20.14万元,下降86.8%。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入项目资金减少;二是低保、孤儿、特困人员供养纳入乡镇决算;三是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73.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53.18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6.74万元,下降76.5%,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11人,相应经费减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纳入乡镇核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指标单独核算。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1.42万元,下降99.4%,原因为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指标划转,无支出。三是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5万元,增长100%,原因为增加扶贫支出,即驻村工作队员驻村补助。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7.98万元,下降18.5%,原因为人员调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67.08万 元,下降92.5%。主要原因:一是社区建设、地名普查、乡镇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站等项目支出减少;二是低保、孤儿、特困人员供养支出纳入乡镇决算;三是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4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4.55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结转资金在2020年通过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实现支出,预算单位相应调减了年初结转指标;二是2020年底上级专款拨入的项目指标未实现支出,指标结转下年使用,其中殡仪馆建设2000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98.15万元,临时救助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6.58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1.04万元,占9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662.2万元,下降92.8%,主要原因:一是社区建设、地名普查、乡镇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站等项目支出减少;二是城乡低保、孤儿、特困等人员供养支出纳入乡镇决算;三是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9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
(3)农林水支出12.9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0年追加上年度未支付的驻村工作队驻村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35.1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61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调出人员11人;二是2020年无一次性抚恤支出;三是在职转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一次性退休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2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调出11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三是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年底部分公用经费未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4.1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4.03万元。本年收入2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2.04万元,下降85.9%,主要原因一是拨入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减少,二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项目取消,经费减少。本年支出18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8.49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福利方面的项目支出减少,二是无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2万元,下降79.6%;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89万元,下降87.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2万元,下降86.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3万元,下降76.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年底部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未支付,但总体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殡葬改革,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万元,下降63.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27万元,下降7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信息网络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82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因机构改革调出11人,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三是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年底部分公用经费未支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45.6%,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二是因疫情影响尽量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处理日常业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主要以视频的方式培训。二是业务科室加强到乡镇督促指导,减少集中培训,节约了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社会工作政府购买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2143.41万元;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