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审核工作,承担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和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县民政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下辖5个直属事业单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县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酉阳县社会福利院。
县民政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县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含县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参公);县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参公);县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县社会福利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县民政局(本级)、酉阳县殡葬事务管理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9〕31号)精神,撤销地名管理办公室,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烈士陵园管理所整体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中心整体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原救灾科职能职责划转至县应急管理局,优抚安置科职能职责划转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因机构改革县民政局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等职能于2019年4月划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6月县财政局对部分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相关工作人员于2019年12月中旬划转,因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只有部分项目支出,没有人员支出,而县民政局2019年的支出中包括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分项目支出和全年的人员支出。按县财政局要求,2019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算合并到县民政局决算里,由县民政局合并上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930.4万元,支出总计2493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8.0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到乡镇,收支纳入乡镇决算,因此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支出减少;二是上级拨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救助力度加大,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423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4.96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12.01万元,下降38.8%,原因为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到乡镇,收入纳入乡镇决算;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9.86万元,增长125.5%,原因为上级拨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三是本年无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8万元,下降100.0%,原因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减少;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3.6%,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五是其他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0.7%,原因为彩票公益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36.25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94.1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950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24.57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0.53万元,下降49.0%,原因为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到乡镇,支出纳入乡镇决算;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全部用财政上年结转代管资金支付,支出未纳入决算;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6.18万元,增长122.2%,原因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三是本年无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100.0%,原因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减少;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3.6%,原因为缴费基数增加;五是其他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8.78万元,增长216.1%,原因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福彩助学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33.36万元,占6.3%;项目支出18275.98万元,占93.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2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6.91万元,增长681.0%。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结转资金在2019年通过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实现支出,预算单位相应调减了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标;二是2019年12月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社会购买服务、殡葬资金、退役安置、优抚医疗等上级专款拨入当年未实现支出,结转用于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930.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08.02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到乡镇,收支纳入乡镇决算,因此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支出减少;二是上级拨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救助力度加大,支出增加;三是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上年结转代管资金支出的城乡临时困难救助未纳入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6.54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12.01万元,下降38.8%,原因为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到乡镇,收入纳入乡镇决算;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9.86万元,增长125.5%,原因为上级拨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增加;三是本年无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8万元,下降100.0%,原因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减少;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3.6%,原因为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65.76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一是乡镇敬老院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建设、地名普查等项目资金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减少;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收入纳入乡镇决算;三是因机构改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调整到县应急管理局;四是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0.5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1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43.35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90.53万元,下降49.0%,原因为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由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到乡镇,支出纳入乡镇决算;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全部用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上年结转代管资金支付,支出未纳入决算。二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6.18万元,增长122.2%,原因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三是本年无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100.0%,原因为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目减少。四是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3.6%,原因为缴费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27.5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一是乡镇敬老院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建设、地名普查等项目资金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减少,从而支出减少;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纳入乡镇决算;三是因机构改革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调整到县应急管理局;四是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全部用财政上年结转代管资金支付,支出未纳入决算;五是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9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1.75万元,增加1380.1%,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结转资金在2019年通过县财政局指标调剂实现支出,预算单位相应调减了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标;二是2019年12月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社会购买服务、殡葬资金、退役安置、优抚医疗等上级专款拨入当年未实现支出,结转用于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601.57万元,占5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85.96万元,下降66.9%,主要原因:一是乡镇敬老院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建设、地名普查、殡葬等项目资金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减少,从而支出减少;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部分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纳入乡镇决算;三是城乡临时困难救助全部用财政上年结转代管资金支付,支出未纳入决算;四是由于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7356.06万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1.76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不足,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县财政调整预算指标。
(4)住房保障支出61.5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救灾科职能职责划转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将涉及的预算项目指标调整到县应急管理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2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使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遗属生活补助、伤残抚恤、一次性退休补贴等。公用经费2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4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劳务费、伙食补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63.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28.79万元。本年收入165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增加。本年支出149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8.78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一是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二是福彩助学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4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国资局划拨公务车已报废,经请示重新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重新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无预算,上年无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6.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9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国资局划拨公务车已报废,经请示政府同意重新购置了一辆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8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督查、殡葬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9.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殡葬改革,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24.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1万元,下降6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民政局公务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公务用车2辆,殡仪专用车共2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3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82元,车均购置费16.79万元,车均维护费3.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信息网络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1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厉行节约。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5万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全县民政工作会多数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节约了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1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一是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采用了集中和视频的方式培训。二是业务科室加强到乡镇督促指导,减少集中培训,节约了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殡仪专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4%。主要用于采购春节慰问棉被、公务用车、殡仪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退役士兵安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65.5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退役士兵安置2019年年初预算是按2018年底服役满两年应退役人数计算的,当年实际退役人数215人,补发2011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2人,共发放补助金665.51万元(其中按政策发放超期服役人员经济补助金302.3万元),通过货币安置解决了退役士兵安置难题,缓解部分退役士兵不稳定现象,让有能力的退役士兵实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对安置政策的了解达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退役士兵安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效果。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5.51万元,执行数为665.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际安置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182人,金额646.19万元(其中超期服役经济补助302.3万元),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5人,19.32万元;二是解决了退役士兵安置难题,缓解部分退役士兵不稳定现象,让有能力的退役士兵实现自主就业。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退役士兵安置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慧琼 13896876388 | |||
主管部门 |
酉阳县民政局 |
预算单位 |
酉阳县民政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700 |
665.51 |
665.5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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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解决400余名退役士兵安置难题,缓解部分退役士兵不稳定现象、让有能力的退役士兵自主创业 |
实际安置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金182人,金额646.19万元(其中超期服役经济补助302.3万元),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5人,19.32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应安置退役军人人数 |
人 |
217 |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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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 |
万元 |
646.19 |
6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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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 |
万元 |
19.32 |
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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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