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1-001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3
[ 发布日期 ] 2017-09-13

酉阳自治县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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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和优待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负责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4、负责执行社会救助规划和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7、承担依法对全县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8、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对象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10、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职能职责,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救灾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优抚安置科,基层政权科。下辖9个直属事业单位。我局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人员2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1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5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911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84.72万元,2015年结转和结余434.01万元),支出总计17088.8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676.57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减少。支出减少3272.4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建设减少,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868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47.56万元,占8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7.16万元,占12%。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708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8.57万元,占12%;项目支出15070.25万元,占88%。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29.91万元,较上年增加1595.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跨年度建设,二是2016年底上级拨入的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68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3.66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64.1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和跨年度建设。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8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2.4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减少,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厉行节约,缩减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60.97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存在跨年度建设结算,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83.77万元,占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2.8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4.46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7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13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房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3.10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917.49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敬老院消防整改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5.95万元,较上年减少131.28万元,主要原因是抚恤支出中的伤残抚恤列入了项目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退役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42.62万元,较上年增加121.0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和殡葬中心火葬支出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市民政局统一安排了单位人员出国考察学习,所以新增了因公出国(境)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16万元,主要是用于市民政局统一安排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学习社会工作的管理、运行机制、服务方式及效果,就如何引导和整合社会组织力量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进行交流,洽谈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救灾等服务项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6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1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民政救助、惠民政策落实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

公务接待费37.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殡葬改革,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1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殡葬事务管理中心殡仪车6辆、殡葬执法车1辆、殡葬中心公务用车1辆;民政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国内公务接待493批次,468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信息网络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4.05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殡葬事务管理中心和民政局各1辆)、其他用车8辆(殡葬执法车1辆、殡仪车6辆、流浪乞讨救助专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7555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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