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847/2024-000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0
[ 发布日期 ] 2024-04-10

关于同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工作者协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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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工作者协会筹备组

关于成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工作者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成立登记。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闻工作者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我县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及年检报告书,接受年度检查,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开户许可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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