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字号: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在酉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林业信息,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制度保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开自觉。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根据人员变化,调整了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材料收集和具体公开工作,科室、下属单位及时提供需公开的信息项目。制定了《酉阳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结合实际,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和中央、市、县关于推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提升思想认识,提高公开自觉。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不走过场,真正发挥作用,我局围绕重点领域主动加大公开力度。除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服务承诺、工作动态等外,重点围绕近年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造林补贴等方针政策,不断加强宣传解读。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下,认真梳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规范审批,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我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现已入驻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规范公开。

  全面落实《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主动公开机制。凡是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在酉阳政务网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推行依申请公开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着重抓好受理、答复等环节工作。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的原则发布信息,建立了由主管领导审核,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发布的工作机制。同时,严禁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文件和敏感信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加强监管,一经发现,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经研究审定后,予以删除,确保网上信息安全。对反映林业工作中的热点信息,派专人跟踪督查,及时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四)强化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酉阳县政务网站等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利用政务公示栏等,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便于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来单位办事。三是利用“植树节”、“3.15、“爱鸟周”、“12.4宪法日等时机,大力公开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四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五)积极沟通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畅通信息咨询投诉渠道。公开咨询投诉信箱及电话,切实做到留言有回复、咨询有答复。二是及时答复、办理各类事项,无超期件出现,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三是按照县委宣传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发言人,负责我局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四是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明确专人及时发现、关注涉及林业和我单位的相关舆情信息,及时进行跟帖回复或正式答复。2020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326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10人次,“3.15、“爱鸟周”、“12.4等宣传活动现场咨询接待120余人次,来局当面咨询96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46

4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6

248

24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447.05万元

    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服务承诺、工作动态、林业法律法规、惠林政策、林业技术、林业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办事指南、单位预决算等各类信息。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酉阳政务网林业局窗口和林业局政务公开栏等便民渠道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的工作,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和收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条例》和中、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务信息的界定,逐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公开部门的督促指导,充实信息数量。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促进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有机结合,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四是拓展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辐射性。强化林业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探索建设各种新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128

— 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