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19
[ 发布日期 ] 2026-03-1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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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

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治工作,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林业局、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落实严防、早知、快处、强基”的具体要求,强化部门协作,依法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执法重点

违规生产性用火

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审批或审批后未落实防火措施的各类生产作业用火,重点查处:

1.农事用火。在林缘、林内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2.林业生产用火。未按操作规程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等行为。

3.工程建设用火。林区建设施工、页岩气开采等未履行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排危作业用火。在林区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电力、电信、油气等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

(二)违规非生产性用火

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规定进行的各类非生产性用火,重点查处:

1.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2.生活用火。在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焚烧垃圾和烧篝火等行为。

3.其他用火。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烧蜂(蚁)窝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635日前)。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制订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专门队伍,细化行动步骤,建立定期调度、督办交办、警示约谈、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重点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202635日至1010)。各乡镇(街道)在夏防前,对林区重点区域联合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建立隐患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动态管理。紧盯两会、清明、五一、国庆、春耕、秋收和连晴高温等重点时段,常态化开展联合宣传、检查,严格管控火源。对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制止、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严防发生涉林火情火灾。

(三)巩固提高(长期坚持)。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与问题,注重成果转化,完善源头管控、联防联控、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推动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请各乡镇(街道)林业工作人员(林业站)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513日、1013日前将春防、夏防期间《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林业局。

四、责任分工

(一)林业。发挥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加强疫木焚烧等林业生产用火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二)公安。发挥破火案、保治安、协同防的职能作用,强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涉嫌犯罪的违规用火行为打击力度;协同开展违规用火处罚。

五、行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必须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极端天气常态化和违规用火叠加带来的巨大风险,切实增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与紧迫感。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联防、联查、联打”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要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排查、精准打击,做到动态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行动有声势、出实效、成长效。

(二)强化宣传动员。要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校园、进村社、进农户“五进”联合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落实举报奖励机制,畅通线索反映渠道,加大对顶格处罚、刑事追责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防控氛围,全面提升公众法治观念、形成防火自觉。

(三)强化检查问责。要敢于较真碰硬,依法依规追究涉林火情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杜绝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执法宽松软问题。对涉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林业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适时联合公安局成立督导组,以森防专委名义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约谈,并向乡镇(街道)林长发函提醒。

林业局联系人:冉昌军;联系电话:15223918503;电子邮箱591568235@qq.com

公安局联系人:肖科;联系电话:13609493506

附件: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

2026225


附件

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乡镇(街道)

排查整治情况

案件查办情况(起)

打击处理和教育
人员(人次)

宣传教育情况

备注

出动执法车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排查火灾隐患(处)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整改火灾隐患(处)

收缴火源火种(件)

受理查办案件总数

行政案件数量

刑事案件数量

总数

行政处罚

刑事强制措施

移送起诉

教育、劝阻人员

出动宣传车(次)

印发宣传资料(份)

设立宣传标语、横幅(块、幅)

发送短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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