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99D/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酉阳林发〔2026〕1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26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关于将生态护林员“智慧林长.森林防灭火”系统在线率纳入劳务报酬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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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根据市林业局近期对“智慧林长.森林防灭火”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护林员在线率的通报,我县护林员在线率连续多天在全市排名靠后,为切实提升系统护林员在线率,拟将生态护林员系统在线率纳入劳务报酬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系统

请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于228日前在系统中完善生态护林员信息,确保姓名和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准确,并通过系统中“人防管理”界面,将生态护林员添加到对应的网格中,具体步骤详见附件1

考核方式

3月起(含3月),每月从系统中提取生态护林员在线天数,对生态护林员劳务报酬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规则如下:

(一)线上考核

1.每人每月在线20天(包含)以上,全额发放本月劳务报酬。

2.每人每月在线15天(包含)至19天(包含),以20天为准,每少一天,按10//人扣除本月劳务报酬。

3.每人每月在线7天(包含)至14天(包含),以20天为准,每少一天,按20//人扣除本月劳务报酬。

4.每人每月在线6天(包含)及以下,不予发放本月劳务报酬。

5.连续2个月出现当月在线6天(包含)及以下的情况,请各乡镇(街道)取消其生态护林员资格。

(二)线下考核

县林业局将不定期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生态护林员进行线下抽查考核,若发现生态护林员未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巡林护林工作,按200//人扣除劳务报酬。

工作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年终林长制考核将把系统内护林员的在线率以及火情报警的及时处置率纳入考核内容。

二)请各乡镇(街道)将本考核规则,及时告知给生态护林员,并明确巡护区域、加强培训,同时要求各生态护林员每天登录“森林防灭火”APP进行巡林护林,及时处置火情报警,切实提升我县护林员在线率和报警及时处置率。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态护林员增减操作流程

2.森林防灭火APP下载流程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6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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